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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审查重点

时间:2024-02-23     

济宁消防手续代办,济宁消防改造,消防设计备案验收代办,消防许可证代办

  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中,应遵循《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灾害延续时间应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表3.3.2及表3.6.2的规定。

  2. 当室外消火栓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时,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建筑高度超过54m的住宅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s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

  3.独立的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稳压措施。

  4.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两路消防供水时,应采用环状管网。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5.室外消火栓系统,在给水引入管上设有倒流防止器时,应在该倒流防止器前增设1个室外消火栓。

  根据《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和《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对于室外消火栓系统的审查要点如下:

  1. 当室外消火栓直接用于灭火且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大于30L/s时,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2.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场所,如工艺装置区等,其周围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数量应根据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且间距不应大于60.0m。

  3.独立的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的充水和压力。

  4.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高位消防水箱维持系统的充水与压力,并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5.2.1条的要求。

  5.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合用消防供水泵且水泵扬程较高时,当室外消火栓口动压力大于0.50MPa时,室外消火栓系统环网应采取减压措施。

  针对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提出以下要求:

  1.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满足相关规定。

  2.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3.环状消防给水管道应设置两路引入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4.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包括设备层。

  5.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满足同一平面有2股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的要求。

  6.特殊场所应至少有1股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

  7.室内消火栓的栓口动压有一定要求。

  8.建筑屋顶应设置带有压力表的试验消火栓。

  9.特定场所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10.暗装或半暗装室内消火栓不应洞穿墙体,保证墙体厚度。

  11.局部突出屋顶的辅助用房可不计入建筑高度,但需设置室内消火栓。

  12.建筑屋顶的空调机房、新风机房等房间应按主体建筑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

  13.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汽车库,室内消火栓应设置独立的环状供水分区,并设置供消防泡沫车连接的水泵接合器。

  以上各项要求为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和审查提供了详细的规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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