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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B/T40248-2021:用电防火安全管理时间:2022-10-17 7.8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7.8.1 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电气设备的采购要求; b)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 c)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d)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要求。 7.8.2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b)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效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c)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进行,留存施工图纸或线路改造记录; d)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e)靠近可燃物的电器,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f)人员密集场所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g)应定期进行防雷检测;应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h)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i)商场、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 j)涉及重大活动临时增加用电负荷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用电安全检测,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