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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热水及饮水供应 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时间:2023-11-17 6.2 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6.2.1 热水用水定额应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按表6.2.1-1确定。卫生器具的一次和小时热水用水定额及水温应按表6.2.1-2确定。 2 本表以60℃热水水温为计算温度,卫生器具的使用水温见表6.2.1-2。 3 学生宿舍使用IC卡计费用热水时,可按每人每日最高日用水定额25L~30L、平均日用水定额20L~25L。 4 表中平均日用水定额仅用于计算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面积和计算节水用水量。 2 学生宿舍等建筑的淋浴间,当使用IC卡计费用水时,其一次用水量和小时用水量可按表中数值的25%~40%取值。 6.2.2 生活热水的原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生活热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热水水质标准》CJ/T 521的规定。 6.2.3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原水的防垢、防腐处理,应根据水质、水量、水温、水加热设备的构造、使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并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洗衣房日用热水量(按60℃计)大于或等于10m3且原水总硬度(以碳酸钙计)大于300mg/L时,应进行水质软化处理;原水总硬度(以碳酸钙计)为150mg/L~300mg/L时,宜进行水质软化处理; 2 其他生活日用热水量(按60℃计)大于或等于10m3且原水总硬度(以碳酸钙计)大于300mg/L时,宜进行水质软化或阻垢缓蚀处理; 3 经软化处理后的水质总硬度(以碳酸钙计),洗衣房用水宜为50mg/L~100mg/L;其他用水宜为75mg/L~120mg/L; 4 水质阻垢缓蚀处理应根据水的硬度、温度、适用流速、作用时间或有效管道长度及工作电压等,选择合适的物理处理或化学稳定剂处理方法; 5 当系统对溶解氧控制要求较高时,宜采取除氧措施。 6.2.4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不能满足本标准第6.2.6条的要求时,应设置消灭致病菌的设施或采取消灭致病菌的措施。 6.2.5 冷水的计算温度,应以当地最冷月平均水温资料确定。当无水温资料时,可按表6.2.5采用。 1 进入水加热设备的冷水总硬度(以碳酸钙计)小于120mg/L时,水加热设备最高出水温度应小于或等于70℃;冷水总硬度(以碳酸钙计)大于或等于120mg/L时,最高出水温度应小于或等于60℃; 2 系统不设灭菌消毒设施时,医院、疗养所等建筑的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应为60℃~65℃,其他建筑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应为55℃~60℃;系统设灭菌消毒设施时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均宜相应降低5℃; 3 配水点水温不应低于45℃。 条文说明 6.2.1 我国是一个缺水的国家,尤其是北方地区严重缺水,因此在考虑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本标准热水用水定额编制中体现了“节水”这个重大原则。由于热水用水定额的取值范围较大,可以根据地区水资源情况,酌情选值,一般缺水地区应选定额的低值。表6.2.1-1与给水部分相对应增补了平均日热水用水定额。此定额值系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中的热水平均日节水用水定额编制,专供太阳能热水系统和节水用水量计算。 在表6.2.1-2的注中增加了学生宿舍等建筑淋浴间采用IC卡计费用水时的热水用水定额修正值。该值系参照一些大学的实测数据而编写的。 6.2.4 本条系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2012第3.7.2条“建筑热水供应应保证用水终端的水质符合现行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而编制,其中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包括集中集热、集中供热太阳能热水系统、直接太阳能热水系统和热泵集中热水供应系统,条文编制依据如下:国内有关科研设计单位对14个包含住宅小区、高级宾馆、医院及高校的采样点进行样品采集检测的结果显示,有85.71%的热水系统末端出水水温低于45℃,同时调查结果显示,热水系统中的细菌总数和异养菌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规定的指标。灭致病菌的设施有:①紫外光催化二氧化钛(AOT)消毒装置;②银离子消毒器。灭致病菌的措施有:系统内热水定期升温灭菌。 6.2.6 热水供水水温涉及供水安全、卫生、节能、设备管道使用寿命等诸多因素,本条第2款与本标准第6.2.4条相对应,当系统设有效灭菌设施时,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宜比不设有效灭菌消毒设施时低5℃,有利于降低系统热损失能耗,用水安全和缓蚀阻垢,延长系统使用寿命。 查找上节下节收藏笔记条文 说明返回 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