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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卫生器具、地漏及存水弯时间:2023-10-30 4.3 卫生器具、地漏及存水弯4.3.1 卫生器具的材质和技术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卫生陶瓷》GB 6952和《非陶瓷类卫生洁具》JC/T2116的规定。 4.3.2 大便器的选用应根据使用对象、设置场所、建筑标准等因素确定,且均应选用节水型大便器。 4.3.3 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可按表4.3.3确定。 4.3.4 地漏的构造和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漏》CJ/T 186的规定。 4.3.5 地漏应设置在有设备和地面排水的下列场所: 1 卫生间、盥洗室、淋浴间、开水间; 2 在洗衣机、直饮水设备、开水器等设备的附近; 3 食堂、餐饮业厨房间。 4.3.6 地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食堂、厨房和公共浴室等排水宜设置网筐式地漏; 2 不经常排水的场所设置地漏时,应采用密闭地漏; 3 事故排水地漏不宜设水封,连接地漏的排水管道应采用间接排水; 4 设备排水应采用直通式地漏; 5 地下车库如有消防排水时,宜设置大流量专用地漏。 4.3.7 地漏应设置在易溅水的器具或冲洗水嘴附近,且应在地面的最低处。 4.3.8 地漏泄水能力应根据地漏规格、结构和排水横支管的设置坡度等经测试确定。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表4.3.8确定。4.3.9 淋浴室内地漏的排水负荷,可按表4.3.9确定。当用排水沟排水时,8个淋浴器可设置1个直径为100mm的地漏。 4.3.10 下列设施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他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道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 1 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或无水封的地漏; 2 其他设备的排水口或排水沟的排水口。 4.3.11 水封装置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严禁采用钟式结构地漏。 4.3.12 医疗卫生机构内门诊、病房、化验室、试验室等不在同一房间内的卫生器具不得共用存水弯。 4.3.13 卫生器具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复设置水封。 条文说明 4.3.5 直饮水设备系指可以将生活饮用水管网的水经水质深度处理成直接饮用水的处理装置,装置中有定期反冲洗水自动排出。 4.3.6 一些涉水的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不排水,在检修时需要从地面排水时宜采用密闭地漏,目前市场上密闭地漏有用工具动手打开的也有脚踩的可供选择。对于管道井、设备技术层的事故排水建议设置无水封直通式地漏,连接地漏的管道末端采取间接排水。 设备排水应采用不带水封的直通式两用地漏,这种地漏箅子既有设备排水插口也有地面排水孔。地漏与排水管道连接应设存水弯,这种配置排水阻力较小,排水量大。大流量专用地漏具有地漏箅子开孔面积大,接纳排水流量大的特点,并允许设置地漏处有一定淹没深度。 4.3.8 表4.3.8中地漏用于地面排水时的泄流量的数据摘自现行的行业标准《地漏》CJ/T 186中的地漏最小排水流量。地漏用于设备排水是指设备排水不从地面排入地漏而是采用软管插入直通式地漏的方式,排水流量的数据系根据地漏接入的排水横支管在标准坡度和充满度时的排水流量。 4.3.9 本条中淋浴器系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卫生器具 淋浴用花洒》GB/T 23447规定的最大流量0.15L/s~0.20L/s确定。 4.3.10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是建筑给排水设计安全卫生的重要保证,必须严格执行。 排水管道运行状况证明,存水弯、水封盒、水封井等的水封装置能有效地隔断排水管道内的有害有毒气体窜入室内,从而保证室内环境卫生,保障人民身心健康,防止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4.3.11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存水弯水封必须保证一定深度,考虑到水封蒸发损失、自虹吸损失以及管道内气压波动等因素,国外规范均规定卫生器具存水弯水封深度为50mm~100mm。 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的规定是依据国际上对污水、废水、通气的重力排水管道系统(DWV)排水管内压力波动不至于把存水弯水封破坏的要求。在工程中发现以活动的机械活瓣替代水封,这是十分危险的做法,一是活动的机械活瓣寿命问题,二是排水中杂物卡堵问题。据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研究中心烟雾测试证明,活动的机械活瓣保证不了“可靠密封”,为此以活动的机械活瓣替代水封的做法应予以禁止。钟式结构地漏的扣碗易被移动、丢弃而水封丧失,美国规范早已将钟式结构地漏划为禁用之列,在本标准2009版中也已明确禁止使用钟式结构地漏。 4.3.12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防止两个不同病区或医疗室的空气通过器具排水管的连接互相串通,以致可能产生致病菌传染。 4.3.13 双水封会形成气塞,造成气阻现象,排水不畅且产生排水噪声。如在卫生器具排水管段上设置了水封,又在排出管上加装水封,卫生器具排水时,会产生气泡破裂噪声,在底层卫生器具产生冒泡、泛溢、水封破坏等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