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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建筑总平面布局 民用建筑时间:2023-03-10 3.3 民用建筑3.3.1 除裙房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单、多层建筑确定外,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2 与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m; 3 与三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1m; 4 与四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和木结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4m。 3.3.2 相邻两座通过连廊、天桥或下部建筑物等连接的建筑,防火间距应按照两座独立建筑确定。 |